— 七日峡谷 —

西风漂流

  

  小学的时候用飞天小女警的塑料铅笔盒,背在双肩包里,走路的时候里面铅笔跟尺子一蹦一蹦,乒乒乓乓。现在用MacBook、充电器、转换插头,放进双肩包里,跑步上学就听见它们互相碰撞,乒乒乓乓。

  这学期课表排得很好,早九到下午一点,连上四小时课之后就可以回家吃午饭了。有段时间天气也不错,经常看见草坡上有小狗在一片嫩绿里打滚。当然,晒到太阳了心情也会变好,晴天的小镇与阴天的小镇是两个小镇,前者像自带滤镜的童话,后者则是邪典电影的开场,下一秒几百年前入士的亡魂就会从海边阴森森的坟墓里爬出来。

  

  喜欢日光,喜欢一些冷热分明,格外受不了西风漂流,所以冬天的时候经常去旅行,往

一些低纬度的地方走。十二月底在卡萨布兰卡的最后一天,傍晚在海边散步,那里的海浪很凶很高啊,像海啸前兆,因此远远地就被拦起来了。浪拍在岸上的时候因为太过有力,激起的水珠散在残留着热度的空气里,雾蒙蒙的氤氲的一片,鼻子里都吸进水雾,像呆在浅蓝色的巨型加湿器里。当时走路走得脚底板都疼了,还在想,多走一会儿,多看看下午五点半的日光——当时换算成同一天同一时间,小镇里已黑如极夜,下着没过小腿的鹅毛大雪。

  记得去年,下午四点钟开始天黑那会儿,在倒数日里加了一个日期:2023年3月21日,北半球春分日。从此每天数着日子过,什么时候昼夜等分啊?什么时候太阳会久驻不走啊?什么时候到春夏啊?从上高中开始,秋冬使我抑郁,所以我只喜欢春夏。

  后来,3月21日如期而至,而日长的变化也快到完全不给我反应的时间。如今这边下午九点天才会黑,早上五点天又亮了。前前后后的反差过渡期极短,好像用了也才不到一个月而已。生物钟的调节开始跟不上地球公转的速度,眼看天长在逐日递增,睡眠质量却每况愈下。有时候躺在床上,彻夜失眠,听窗外的海鸥们整晚开会,才翻几个身的工夫,窗帘没遮挡住的缝隙里便冒出蓝光。痛苦地挫着脸,仰天长叹:唉,天又亮了!

  不过即使这样,依然比秋冬时节开心得多。因为喜欢日光嘛,每天像在开派对。天亮着,哪怕精神不济,情绪也依旧充沛。总想着要是晴天再多一点就好了,下午八点晒晒夕阳是令人无比幸福的时刻,只可惜这样的机会太少了,多数时间都是阴雨天,鞋子出去踩一圈,就又脏了。

  

  三月初,大家都在疯狂熬夜赶due的时候,我在巴黎玩,后来发了条朋友圈,我们专业群情激愤。回来之后那两天被问的最多的问题是,巴黎好不好玩啊!

  太好玩了我的天!我每天日行两万步,日出而游,日落而归……哦不是,我们是等天都黑了,埃菲尔铁塔开始闪灯,整座巴黎点亮了金色的灯火之后才依依不舍地回酒店。洗漱一下便累得倒头就睡,第二天兴奋的精气神儿拖着疲惫的躯体继续往前走,不愿停歇。甚至在奥赛博物馆和卢浮宫的时候,因为实在太大也太累了,在喧嚣声中倒在角落里入梦,等梦醒了揉着惺忪的眼睛,梦游一般拖着脚步继续在长廊里走,力致将所有展品收入眼底。

  我还从奥赛博物馆带了一只穿着梵高星空衣裳的米菲兔回来,它是由越南残疾妇女缝制成的,非常可爱,我给它取名叫米星星。它现在已经跟冻崽处成非常好的朋友啦——如果你还不熟悉冻崽的话,它是我在小镇遇到的第一只也是唯一一只熊朋友,是个靠谱的好伙伴。冻崽跟米星星现在如胶似漆形影不离的,它们成立了一个组合,叫“星加冻”。

  我估计今年是去不成荷兰了,所以不能带米星星回到它的故乡。米星星说没关系,那你带我在巴黎好好逛好了,回去之后多看几遍Miffy and Friends也一样。

  跟米星星在巴黎玩的那三天,我们把我能想象到的所有著名景点都去了一遍。每个女孩小时候都会有巴黎梦吧,那座城市代表了我整个少女时代的憧憬。可后来我渐渐长大,恼人的青春期一点都不精彩,反倒是家庭矛盾、学业压力、心理问题、以及被摔碎的梦想把那些什么都算不上的平淡流年塞得满满当当——以至于后来回忆起来巴黎梦,回忆起我还喜欢淡粉色的那些年少时光,回忆起那个学习时间就好好专注、闲暇时间就好好做梦的自己,心痛得像八国联军火烧了圆明园,想跟生活大干一场,把它揍得鼻青脸肿再唾弃它。它迫害了我,也弄丢了我。

  这次旅行唯一的遗憾是忘带了我的马勺耳机,于是在凡尔赛宫门前听M83的那首Outro的愿望破灭了——天知道我幻想那幅场景多少年了,它像梦一样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让我度过了无数年至暗时光。我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就在想象,想象自己将来有一天真的到了大洋彼岸那座宫殿,路易十四粪土当年万户侯的口吻在耳边唱“无论狂风骤雨,我战无不胜,梦中生灵浮现,我与之共舞,从今尔后,我乃万王之王,见我杰作,四海折服!”后来《爱情神话》还用了这首歌收尾,可我觉得这种音乐用在描述都市男男女女上实在小家子气了些。

  可惜我的愿望落了空。耳机没带,音乐没听成,电子票还被我搞丢了。好在凡尔赛的工作人员都是热情的法国人,没有因为我说英语就翻我白眼,不但给我到售票楼补了漂亮的实体票,还送了我很详细的英语版地图。我捧着地图在凡尔赛宫里漫游,惊叹于那些顶高得快刺穿天花板的皇室之床、那些精雕细琢的大理石人物雕像,还有镜廊,拱形天花板上是挥洒淋漓的神话人物的油画。不过越走到宫殿后面,墙上所展示的油画变成了拿破仑、法兰西共和国、以及法国大革命,就越有种一梦黄粱,紫禁城门改叫天安门的“作废”感。

  而且凡尔赛宫里风沙其实挺大的,后花园像没修完工的建筑工地似的,也不知是本来如此还是大革命时期好东西都被人抢光了。一个上午走下来,崭新的靴子上满是白灰。在文创商店买了个马克杯,上面印着个傻乎乎的Q版路易十四,旁边一个发言气泡,他说,je suio louis xiv, le roi solail!再抬头看如今的凡尔赛宫,感叹寂寞平沙空莽莽!多么荒凉!

  我想,凡尔赛宫此生我应该不会再去了。该看的我已经尽收眼底了,而且就算未来某天我再去巴黎,也不会为了路易十四特意跑到那么远的郊区去了,那附近是真的很荒凉。

  香榭丽大街、凯旋门、埃菲尔铁塔也都去了,和我圣诞假期去看伦敦眼、大本钟和伦敦塔桥一样,晕乎乎的,全是不真实感,等走过了才慢慢回过味来……“嗯,好像也不过如此嘛”这种感觉。塞纳河真的是非常短的一条河,还没有泰晤士河壮观呢,而且这两条河桥洞底下都很臭。

  卢浮宫才是真的旷世奇迹、艺术天堂了。只可惜我的游玩时间实在有限,只留给它半天时间,在里面疯狂徒步了六个小时,每个展厅都走遍了,但无可奈何只是走马观花而已,把自己累得快虚脱——就像前面提起的那样,找到一个角落之后倒头就睡,等睡醒了之后再不甘心地如梦游般行走。所以很羡慕在巴黎学艺术的一切学生,不管是美术还是音乐还是策展甚至是人文社科类的,一切博物馆美术馆是他们最浑然天成的课堂。老师把他们带进展厅,对着某个雕塑或是油画侃侃而谈,他们就席地而坐,抱着电脑或素描本旁若无人地投入到他们的热爱里去。巴黎的博物馆就是该这样逛的——每天放学或下班之后去,看一两个作品,就这么看一辈子。

  看完展之后夜幕降临,又该去哪里呢?答案是去街边小酒馆小酌!巴黎的咖啡屋和bistro实在太多啦,每个都小而精致,不是色彩鲜明就是花团锦簇的,让人感叹巴黎人民生活之丰富。这些小酒馆的共有特点就是狭窄到让你不得缩手缩脚,连米星星那么小的兔子坐在那儿都感到局促,生怕把盘子或酒杯打碎了,更别提那些身材高大的法国人了——你能想象到吗?那么多陌生的魁梧法国大汉,蜷着胳膊和腿坐在铺着漂亮桌布的袖珍方桌边上,由于空间之小,哪怕彼此不认识也被迫贴得很近。大概社交距离近了,人也会变得热情吧,一杯红酒下肚,再尝几口鹅肝、蜗牛、蓝纹芝士和熏肉香肠,整间小酒屋里都是闹哄哄的欢声笑语。怪不得都说法国是热情浪漫的国度。下个月就要去巴塞罗那看看了,不知道那边会是如何呢?也像巴黎那么热情吗?

  小酒馆外头也摆着一排排面对面的桌椅,依然是小得出人意料。法国女人指尖夹着香烟,穿黑大衣戴黑墨镜,两两一桌,面冲面快贴住彼此,讲着我听不懂的、音律却很优美的语言。

  我突然想起自己去年在卡萨布兰卡的夜里,看到每家酒馆和饭店里那些无所事事的男人。那里的桌椅排布也很有趣,没有巴黎靠得这么近,却都是方方正正、面冲街上的。像坐满了一间教室的学生那样整齐,每个戴帽子的穆斯林男人都统一方向,坐在那儿朝玻璃窗外看去,似乎等待着眺望到什么新鲜事,坐在店外街道上的亦如此,整齐得有些搞笑,你投入地看着他们,他们也投入地看着你。

  回到巴黎,巴黎最让我难忘的地方,该数随便瞎走走到的圣心堂。那是很漂亮的一座白教堂,坐落在蒙马特高地上,供奉着耶稣的圣心。从地铁站出来是螺旋形的一圈又一圈台阶,台阶两侧画着色彩斑澜的涂鸦,台阶很长很长,走到我快怀疑人生。这还没完,圣心堂在山顶上,要上去还得爬两道更长的白色石阶……我边爬边在心里叫苦连天,早知如此还不如躺在酒店里睡大觉——因为那天已经是我在巴黎的第四天了,当天下午我就要乘飞机回苏格兰去,而在此之前我平均日行两万步每天还要写论文,无论身体还是心灵都很疲惫。

  不过等真的爬上山顶,又不知为何被深深触动。可能是因为教堂侧身流浪歌手的弹唱太动人,可能因为传教士是个扎着脏辫的黑人少女,而她脸上的笑容太过幸福,可能是那些形形色色的滑板少年,也可能是那座挂满了爱锁的墙,以及无数牵着手慢悠悠走着遛狗的夫妻……那是周六清晨,去圣心堂的没什么游客,而是赶着周末清早去爬山徒步的、货真价实的巴黎百姓。

  那一刻的感觉很奇特,你想呀,在这样一座摩登城市,走遍了那么多著名景点,跨越了那么多条历史长河,体验了各种各样的灯红酒绿熙熙攘攘,总感觉是遥远的、差了点什么的。可在蒙马特山顶的那个清晨,我似乎瞥到了这座城市生活最本真的一部分,像宿醉之后听到鸟鸣、见到阳光、闻到花香,有人给你做了顿热乎乎的早饭,一下子踏实了下来。那幅画面至今还在我脑海里重演啊,重演,总也挥之不去。

  从圣心堂回来之后在酒店里沉沉地睡了两个小时,然后便坐飞机返程了,回到我熟悉的海滨小镇。

  坐飞机的时候我在想,幸亏我还活着,幸亏我没被那些极度压抑的时分溶烂成了泥,否则怎能体会到这些纯粹的快乐啊。有很多我此前在梦里去过的场景,如今亲眼再见,发现比梦里更美。

  

  不知道只单单是我,还是所有文科生的共性,高中时候背世界气候分布,记得最牢的一定是温带海洋性气候——或许是因为它特性太鲜明,或许因为它并不复杂——受盛行西风的影响,全年温和湿润,降水分配均匀,分布在南北纬40到60度大陆西岸。这些概念牢牢地刻在我的脑子里,伴随着蔚蓝的声音、他时常沾满白粉笔灰的手指、以及那间狭小教室里空气不流通的气味,一起牢牢刻在脑子里。

  十七岁的时候,“西风漂流”于我不止是我最喜欢的暖流。可能它的名字或者概念太独特太温暖了,又代表了我最向往的那片从未涉足过的大陆,所以我将它当作最美好的愿景的代名词。这个愿景包括很多东西:一艘自由自在的海盗船,驰骋世界;一份值得献出全部光热的职业,是我降生的使命;一个使我黯淡青春里有了色彩的人,近在眼前远在天边,叫作蔚蓝。

  从此,西风漂流成了我的心锚,在那些想纵身跃下铁轨或是在商场顶楼摇摇欲坠的时分,心锚奏效,在我身体里形成一股暖流,热血回涌,手脚不再冰凉,我告诉自己,无数次,我还有希望,生活多美好。

  后来啊,快五年过去了,还有几天我就二十三岁了。如今我每日所做的事情毫无使命感可言,好在没完全放弃挣扎,蔚蓝渐渐淡出我的生命,连同我那不值钱的、却如同金子般的青春一起。有时候我梦见他,梦见自己重返十七岁,这次我不再懦弱,不再在那些信号来临时装傻,长大带给我最大的变化就是让我长了嘴,我终于有勇气去表达一切……然而都只是梦而已。我在他的呢喃声里、在苦夏清晨的微风中醒来,风吹鼓起窗帘在我垂下的手边,安慰似的抚摸。偶尔我会看看他的照片,看见发间隐约的白丝,看见岁月带走他身上一部分疏离与落拓,在眼角眉梢留下些可以称之为“慈祥”的痕迹。

  十七岁,我在走廊尽头偷看他,指尖掐着香烟,沉默着,橙色火星在天将晚时明灭。那时候我觉得他像瘦鸟,像纸片,像无根的浮萍,随时要在日落之后被黑色的秋风吹走。那画面像一场梦,有时候我甚至会迟疑,它是真的存在于我记忆深处的,还是我的梦境而已?时间隔得太远了,我已经快分不清了。

  二十三岁,我在大洋彼岸,在曾经一度向往的西风地带,想象他清晨是如何醒来,在枕边人做的饭菜香和小肉丸子的啼哭声里醒来吗?人都是会变的,他如今也拥有了可以在周六清晨牵手去山顶散步的人了,他肯定也会变了,往好的方向。

  我在终于去到地图册上的西风带之后,想了以上这些。

  

  可是你知道吗,亲眼所见之后,西风漂流其实不太温暖,大西洋的海水也很凶残。来到小镇上的第一个周末,那是个灰色厚重的阴天,我跑到海边感受西风,隔得老远,便听见海浪犹如巨兽的怒吼,地震一般层层叠叠地传来。等亲眼见了海,被那深灰色的海水惊到失语——我第一次看到如此惊涛骇浪的海,原始的、狂野的,犹如末日前夕的海。带着畏惧,在旁人惊恐的目光里,我一步步走上向海中延伸而出的那条长长的pier,海水打湿我的裤脚,盐粒吹进我的头发,陪伴我的只有那些威猛的、张着宽大有力翅膀的海鸥。它们用蓝色的眼珠傻气而犀利地盯着我看,我想到家乡的瘦小而温顺的白鸥,感叹真是一方大洋养一方鸥。

  后来我站在pier尽头,录视频,录那些凶猛嚎叫席卷而来的浪尖,风吹得我手要冻僵,仿佛手机下一秒就要被卷进大海里去,像一片枯叶那样在风暴里消失不见,我死死地抓住它,心想,蔚蓝啊,你骗我,西风漂流一点都不暖。以前总听你讲那些一个人的旅行故事,如今我也在地图集上行走了,可我却再也没办法向你讲述我的。真希望此时此刻你也在,你会对着海浪惊叹出声,而我在你旁边兴奋地大叫,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我一个人在不安里沉默。

  那段海浪视频后来被我放在微博一人可见,我有很多仅一人可见的东西,闲暇时会翻出来看看。结尾因为海浪冲上长堤,对着我劈头盖脸浇灌下来而告终,得亏我眼疾手快,赶紧背过身护住手机,它才免遭于难。转身的时候发现身后站了一个外国男孩子,海浪声太大了以至于我压根儿没听见他来时的脚步声,他跟我说小心,我说哈哈哈好的我要走了,并把长堤最佳观景位置让给他。转身离开的时候,我想,没错,疯子不止我一个。

  

  后来有天我跟我同学偶然提起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我说其实现在站着的纬度已经比漠河还要高了,可你看这边草是绿的花是红的,连裤子我们也只穿一条的,其实还是得感谢西风带来温暖的气候。

  同学说,为什么你每次都跟地理解说员似的。

  我说:每次?

  她:记得之前看流星雨那次吗,你看着漫天的星星说,其实当我们看到星星的时候,它们可能都已经死了,可留下的光还在宇宙里穿梭,直至抵达到我们的眼睛。

  我:……

  她:你其实是个挺浪漫的小孩。

  其实不是我说的,是蔚蓝说的。

  我记得他说,即便一颗恒星死了,可它发出的光理论上是在宇宙中无限穿梭的质量。宇宙大爆炸时期的光,现在还能观测得到。

  只可惜当初年纪小,喜欢赌气,我说我才不要像他一样当老师,待在监狱里多压抑,填报志愿的时候也特意避开地理。

  

  不过,流星雨那晚的确记忆犹新。那是猎户座流星雨,我在沙滩上看的。顺着高高的柔软的绿草滩里的栈桥一直走下去,就到了海滩。没有灯,靠手电筒与星光艰难跋涉,显得夜格外庞大而没有尽头。有时在草滩上看到半夜跳来跳去的小兔子会想,它们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去看海吗?它们胆子那么小,会害怕海浪的声音吗?

  这里最大的好处就是人少,站在广阔得犹如世界尽头的沙滩上,我也变得渺小,小到成了一只兔子。有时候我听着海浪由远及近,看着星空下湿润的、没有任何脚印的、闪闪发光的、只有我一个人沙滩,我会有种自己被流放到外星的感觉。我说沙滩闪闪发光不是比喻句,因为这里的沙子成分不一样,有普通的浅黄褐,也有耀眼的银色,太神奇了。向来习惯独来独往的我在那一刻也按捺不住强烈的分享欲,真想把我妈妈姥姥我大学室友我小姐妹甚至蔚蓝都挨个拉过来让他们看看。

  星河灿烂,没有云彩的日子,可以清晰地分辨出哪颗是金星,哪颗是火星,哪颗是土星。我仰着头可以看好久好久,星空像大碗一样倒扣过来,站在这片海滩上,我觉得我离星星们前所未有地近……手机是无法记录这些景象的,因为整片海滩唯一的光源只有星光——

  我没有任何夸张的成分,这个连火车站都没有的小镇就是与世隔绝的自然之境。记得有次我仰头看了好久的星星,那是夜里十一点半,忽然感觉到有什么动物一脚踩在我的脚上,然后是呼吸的热气。我吓得尖叫起来,以为水猴子从海里爬出来了。低头一看,看了好半天,才从那团黑影辨析出来,好像是只大狗狗。远处,一对夫妻这才姗姗来迟地跑过来,拉住他们的狗,跟我说sorry darling。我觉得太开心了,跟那对夫妻一起开怀大笑起来——那是我第一篇作业出成绩的夜晚,我抑郁到想要跳海。不过那晚海风实在刺骨,而且星空太震撼了,我自是打消了那个不切实际的念头,想到跳海还是得等到明年五月May Dip,我穿着美美的泳衣,在第一缕阳光升起的时候再跳。然后第二天,起床,查第二篇作业的成绩,发现是全专业最高——人生啊,总是惊吓和惊喜交替着来的。

  

  陈老师有段时间被作业折磨得头秃,他说,好想变成非洲草原上的一只大象。

  我问,为什么?

  他说,因为没有生存压力。

  我说,那我要变成一只小镇上的海鸥。

  他说,对啊!全世界没见过比这里的海鸥更幸福的动物了。

  是真的。

  这边的海鸥总是成群结队大摇大摆的,而且很多,走在路上随处可见,哪怕你低着头不看它们,也会看见它们翅膀掠过太阳底下时舒展开的影子。

  除夕夜,吃完年夜饭依旧想着去海滩走走,回来的时候横跨小镇,人们早已进入梦乡,昏黄的路灯下,海鸥们霸占了街道、车站、喷泉、石砖路……它们用你听不懂的语言交流着,你走在午夜三点空无一人满是白鸥的街上,宛若梦境,仿佛误入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你是灰溜溜的入侵者,而它们才是主宰。

  

  数了数,还有好多好多故事没写呢。不过已经很晚了,今天先写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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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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