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日峡谷 —

March Snow


我小时候总做相同的梦,于是我经常想,梦境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过的?

长大以后我依旧会为这个问题终日而思,整个宇宙是真实的吗,或者我们都只是某个人梦中的产物?

后来,我猜,上帝光靠想就创造了世界,而我们都在上帝的梦里戴着面具跳舞。


我不太在乎梦境和现实到底哪个是真的,自从知道谷爱凌每天睡觉十小时后,已经大四下学期的我便再也不为睡饱十小时而羞耻。睡眠快占据一天的二分之一的时候,梦境成了我生命里举足轻重的一部分。

梦境和现实,谷爱凌会更喜欢哪个?答案肯定是现实,想都不用想,毕竟我只敢在梦里极限滑雪。梦是loser的疗愈剂,现实中的winner都忙着玩权力的游戏,而我却心甘情愿当loser。


疫情在我的大学生涯里反反复复,直到快要毕业,大四的我也得被迫参演楚门的世界,除去雷打不动的学习考试补片码字之外,我每天都躺在被窝里漫游时间与空间——金星之上的四维生物,印第安部落的瑰异祭典,海底之下的喧哗大都市……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多到快要漫溢的那天,被考试压得苟延残喘的我会抓住最信任的人一顿滔滔不绝,像只快要炸裂的气球,把梦都吐出来,只留下金融计算器公式和商法,每次这么做都能让我活得更久。

亲密关系都是相互的,那些我最信任的人之所以取得我的信任,是因为他们绝不对我冷嘲热讽,不会一边嘲笑我的梦想一边享用我的赤诚之心。在他们身边我起码不必劳神费心去表演,我专捡我爱说的去说,不用担心挨到白眼。至于其他人……每次一段亲密关系从形影不离变得貌合神离,我都想哭,但我束手无策,我永远不愿把矛头指向我亲爱的朋友,于是我给她营造一次机会,让她主动离开我。

然而,在我身上有一条已经验证过无数次的真理:从亲密变得不亲密,需要的只是一点时间。就像我寒假最后一次去电影院看《花束般的恋爱》,明明在开场前就知道那对恋人的爱最终会演变成花枯萎腐烂的姿态,却还要用120分钟时间看他们如何告别。


说到底,我干嘛要活得这么分裂?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我一直在入世和理想之间挣扎。维持微妙的平衡感很难,既想生活在自己修筑的童话堡垒里,又想得到所有人的尊重,于是我成功活成了一个苦逼的人。浪费大学四年光阴,学一个自己绝对讨厌的专业,兜兜转转一大圈,至今都还没回到起点。总在深夜流泪,站在人生分叉路口发现没一处想去,打算转身狂奔的时候,又被骂成是神经病。说实话,我真的是个很讲礼貌懂礼仪的人,但我动不动就在发疯,至少在外人看来,我总在发疯。


相信我,如果能呆在梦里的话,我更愿意在梦里安个家。


昨天和前天晚上我都梦到了某人,某个阴魂不散的家伙,从我十三岁的梦一直纠缠到快二十二岁。没有人会在毫无回应的情况下喜欢一个人十年,而某人很显然成了例外,叫我惊恐万状的同时又羞愧难当,梦醒时分我口干舌燥地坐在床上,抓起手机看了眼时间——上午十点二十一分,淦,约好了今天上午和同学去教学楼学习,而我到现在还没有洗澡。焦虑感与空虚感在我脑袋里打架,最后还是焦虑赢了,我囫囵套了件大衣,挎着澡筐往学生浴池狂奔。澡堂里的水烧得滚烫,白色水蒸气弥漫得像瑶池,方圆三米之内人鬼不分,花洒喷射下来的那瞬,我痛得叫出声来,fuck it!给猪烫毛呢!热水使人恍惚,空虚感重新占据上风,于是我暂时忘掉在教学楼里奋笔疾书的同学,回忆起那些关于某人的梦。


前天和昨天,一共两个梦。


第一个梦是十年后的同学聚会,某人成了家喻户晓的知名人物,公司准备为他出一本传记。

他在聚会结束后问我,初恋可以写成是你吗?

我冷笑出声,开什么玩笑,你的初恋是拉拉队队长,长马尾那个,你都忘了吗,你追人家结果没多久就被甩了。

他说,我知道,可我希望是你。

我大动肝火,问,你到底是真这么想,还是不希望那段日子写出来太狼狈,好被人当成笑柄?

他沉默,用那种难过与委屈夹杂的眼神看我——每次我生气他都会摆出这幅表情,他知道我最吃这一套,而我知道他在伪装——因为他的眼睛根本挤不出任何一滴眼泪。

我摆摆手,算了,爱写你就写吧。你好不容易来我梦里,咱们两个都开开心心的,行吗?


第二个梦是当下,现在。我被某个不知名院长批得狗血喷头,因为在一篇推送里把校领导职称打错了。院长老太太指着我破口大骂,你长着两只眼睛干什么使的?喘气吗?

他突然挡在我前面。

我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般往后退,985高材生,你跑这儿来干什么?

他盯紧老太太的眼睛,一字一句将天蝎男的阴冷怫郁显露无疑:你长着张嘴干什么使的?喷粪吗?

然后他指着我,很诚恳地说,她是我见过的最仔细的人,你知道她初中时候多强迫症吗?写错一个字就得用修正带划三遍,每次书法作业都要被贴在板报上展览,我英语作业里的错字全是她挑的,她——

能不能把嘴闭上!我狠狠搡他的肩膀,谁让你出来的,别他妈影响我的仕途!滚!


自从我们毕业,我在梦里便再也无法与他好好相处。

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因为他一定会先把我忘了,留下我一个人回味那些往昔对他来说屁都不算的记忆碎片。凭什么!这不公平,我不要输给他,我不要做个无私奉献的暗恋者,我对梦见他这码事感到羞耻!丢人!恶心!


于是我就真的很多年都没梦到他。


直到上个月,我妈妈在我初中班主任的朋友圈里翻出一张模糊的合照——十三岁夏天的北京之旅,天热得发白,画面里的大家都强颜欢笑——也包括皱着眉头的我和他。

你敢相信吗?在二十多个青雉的面庞里,我竟花了半分钟去寻找我的踪影,却第一眼就认出了他。我的意思是,就像眼球的肌肉记忆,我好像能回忆起,九年前他合照的时候到底站在哪里。


我如获至宝地看着照片里那个黑黑瘦瘦的豆芽菜男孩,天啊,他怎么那么小,我也好小。记忆居然缓缓回流,消弭在沙漠中的死河又化作清泉。我想起那个三十多度的夏天,深粉色的饭票和每天中午都有的巨难吃的番茄炒蛋,一个下午徒步走完了清华和北大让我累得吐血,好像从那会儿起就对这两所菁英学府兴致全无。

我记得一整个夏令营中我们好像没怎么说过话,但我和小姐妹们玩得倒挺开心,直到有天上午大家在奥林匹克公园做团建游戏,水立方和鸟巢在我们旁边,那天风很大,天空是打翻墨水瓶一样的靛蓝,阳光灿烂,我跟他都穿着白色短袖,第一次在游戏里牵了手。他的手细细瘦瘦的,是男孩子那种,骨骼硌得生疼的手,风吹得我们俩手心都冰凉。

他侧过脸看我,露出狡黠的笑调侃道,“啊,好幸福。”

他说的不是他,是我。

因为之前我跟他讲过一个故事,讲我幼儿园的时候男生女生按学号排排站,牵手手。跟我配对的那个男孩子是全班最好看的,当时好多女孩子都明里暗里抢着跟他玩,而只有我可以每天牵着他的手,跟他聊天。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他听,边说边自豪地挺起胸脯,我可幸福了呢!

然后只听他噗嗤一声,趴在课桌上笑了好半天。

彼时我们都十三岁。


洗完澡后,我哆哆嗦嗦地在冷得跟冰窖似的更衣室里换衣服,无端想起自己小时候最喜欢的动漫人物冰霜小子Jack Frost。已经三月下旬了,天气却依然冻得大家巴不得裹着棉被出门,让人不禁怀疑Jack Frost是不是还没滚蛋。

然后我就又想起某人的眉眼,跟Jack Frost不只是有那么一点相像。噢,难怪我那么喜欢他,哪怕领略过他本质上也是个利己主义者,却依然喜欢他。我这种客观世界活得很无趣的人,少女时代却也憧憬过哥特式的浪漫恢弘的爱,那种扭缠进命运与轮回里的轰烈,是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对某人的感觉就是如此,我那金子般的一文不值的青春期里,某人是把我撞得头破血流的南墙,即便整个过程充斥着悲情色彩,一辈子也只有这一次。后来步入高中,我恍悟过来那种大张旗鼓的爱永远不会属于我,于是和现实相比,我更偏爱梦和电影。活得太快乐的人不会碰太多文艺作品,因为他们已经是主角了,没必要在别人的故事里寻找那些自己没有的。


第一次认识他的场景也记忆犹新。开学第一天,老师让全班同学依次站起来做半分钟的自我介绍,他说:“大家好,我叫XXX,我的爱好是篮球、听歌、打游戏,由于半分钟太短了没办法介绍,如果谁还想了解我可以加我QQ,xxxxxxxxxx。”

真不知道我记这个场景干嘛,他肯定早就不记得了,最要命的是,我也不记得自己介绍那天说了啥,一个字都想不起来。


我吹干头发,抹了防晒,回寝室把电脑跟平板往包里一扔,狂奔至教学楼。

已经中午了。

同学已经听完一节CPA,而我的商业策划书还一笔未动,焦虑又打倒了空虚。

吃饭啊?同学问。

午饭吃的鸡公煲,老板在菜里放了好多好多好多洋葱。

我想起初中八块钱一顿的午餐,油腻腻的两荤一素,用不锈钢盘盛着,每天每道菜里也放好多好多好多洋葱,导致后来我一闻洋葱味就发晕。

“又是洋葱!”教室最后一排,我跟某人肩并肩坐着,无语问天的表情。我们把洋葱堆里为数不多的几块肉挑出来吃掉,接着把一整盘洋葱扣进垃圾桶。

“又是洋葱。”我坐在同学对面叹气,她在看剧,摘下耳机问,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我摇摇头,钳起一筷子洋葱就着米饭咽下去。


北京之旅前的那个五月,每天都是明媚的艳阳天。太阳炙烤着惨绿色的人造草坪,篮球场被热度灼得掉色,于是大家上体育课的时候都变得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滑了跤,再爬起来衣服指定会被染色,洗也洗不掉。

有天下午上完体育课,我热得不行就偷买了根雪糕,趁所有人都还在操场上疯跑的课间,一个人溜回空无一人的教室,趴在窗前边咬雪糕边吹风。

某人就是这时候进来的,我俩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你怎么也回来了?”

“应该我问你吧?”

“上午听写单词错了一半,被英语老师抓了——好你个英语课代表,都敢偷吃雪糕了!”

“略略略我愿意,你是litter!”

“你才是litter!”

Litter是我们在单词表上学到的新词,我们用它来互骂。

他走到我身边,我们一人占据一扇窗户向外张望,风灌进我们的校服领口,把我们都吹成胖子。

“你暑假是不是要去北京啊?”他问。

“是啊。”

“那我也去。”

“真的?”

“真的。”他顿了顿,补充一句,“我是说我本来就打算去。”

“行啦,别解释!”我笑着说,“我知道你生活不能自理,全得靠我。”

“啊啊啊滚!”

我看着眼前的刺猬头男孩,他瘦得皮包骨,个头比我还矮一些,汗滴挂在他耸立的发尖儿上,在阳光下晶莹剔透。他好像一只小鹰,我心想,珍稀品种,羽翼未丰,居然没有人看见他的好,这太奇怪了。老师们天天批评他的字像狗爬,可谁也没发觉他是奥数天才,女孩儿们去追白净温柔的班长,而他每天忙着跟好哥们儿疯闹,干那些丧失择偶权的蠢事,像只欢脱的哈士奇。他什么时候会长大?等他长大了,肯定很招人喜欢吧?他会是无所畏惧的鹰隼,也会是叛逆又温暖的少年,希望那时候他还在我身边,还会每天给我讲数学题,跟我吵架拌嘴打打闹闹,就像此刻,像现在,我希望这个春夏永远不要结束,我希望再没有任何人感受到他的好——我如此想着,宛若自私的恶龙盘踞着它的阿肯宝石。


Please don’t be in love with someone else, please don’t have somebody waiting on you. Please, please, please…

和同学吃完饭,我们回了教学楼,我终于可以开始写商业策划书。我喜欢写作业的时候听泰勒丝的歌,好佩服自己,一首Enchanted竟然从十三岁听到今天。


我对某人的喜欢始于一次不该被他听到的对话。

中午快午睡的时候,我跟学委站在教室后面,她问我,回执为什么不找爸爸签字啊?

我告诉你为什么,你千万别告诉别人啊。

好?

他们离婚了,在我五岁的时候,我已经好多年没看见我的爸爸了。

啊……你放心,我保证不告诉别人。

本来这是一件再无足轻重的小事,从小到大的入学过程里,每换一个班主任,我都要把这码事再摆出来讲一遍——我早就变得很麻木,很不在乎。

深蓝色窗帘都被掩上,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纷纷进入梦乡。我小心翼翼抽出椅子,像只乌龟缩进壳里,刚趴下没多久,一只手搭在我肩上。

“别难过。”

我愣了一瞬,换了另一个方向侧躺着,跟他四目相对。

我想说我一点也不难过,可是他说——

“其实咱们班很多人家里都跟你一样。”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他咧嘴笑,小小声说,“也不看看我是谁。”

“好神奇,你是第一个安慰我的男生……”

“老班在窗户外面!”

于是我们俩熟练地闭上眼睛装死。

中途我偷偷眯起眼睛偷看几次,他也一样,过了一阵儿,他拍拍我的手,“走了走了……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第一个在这方面安慰我的男生竟然是你,你能不能别这样,给我一种你很温柔知性的错觉。”

“不要迷恋哥。”

“我更想削你谢谢。”

“其实我爸妈也……”

“离了?”

“嗯,但他们还住在一起。”

“为了让你好好读完这所重点学校?”

“你怎么突然变那么聪明?”

“你以为谁都像你?”

我俩互掐了一会儿,眼皮渐渐变沉,我说我困了,他说嗯,睡吧。


快傍晚的时候,收到即将去读硕士的那所英国学校的邮件,提醒我别忘了今天UK time 12 noon的线上见面会。

如果被十五岁的自己提前知道了会有今天,估计那个小姑娘会乐不可支,而此刻即将二十二岁的我心中已然没剩多少雀跃。不,也不能以偏概全,至少换专业成功那一刻,很快乐,但后来,无尽的疲劳感和未知感将我淹没,我承认自己这么做有赌的成分——当朋友知道我放弃了两张QS top40的香香offer,转而去这所快要掉出世界前100的学校学语言学的时候,反复质问我是不是疯了。塔罗牌给出的答案是三逆位,而我的答案是不被塔罗牌设限。也许会很累很冷很孤独很无助,但我心里很清楚如果我不选它,那势必会痛苦。做自己不爱做的事延续生命,比死了还痛苦。我的大学四年就是为了验证这一句话。

学校在英国的一个镇上,有点与世隔绝的意味,海岸线长满柔软绿草,守着六百年前的城堡废墟。我站在教学楼二层仰望往届学长学姐的目的地,他们的求学航程加起来可绕地球一圈,每次看到那些顶尖大学的名字被罗列出来都叫我没来由地烦躁,脑里回响起朋友的朋友那句“留学去不了top50就干脆别去了”,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海外求学的目的不再是追寻远方和真知,而是换了个国家,继续卷?同学问我,是不是咱们学校有史以来只有你去了那所大学?我说对。同学点头,嗯,挺好,你开创了一个时代。真是个小天使。


夜晚我坐在笔记本电脑前参加线上见面会,advisor很和蔼,同学们都很可爱,student ambassador更是赞,但我最关心的问题却是镇上到底有没有电影院,我想在大银幕看惊奇队长2银河护卫队3美国队长4。两个金发小哥笑了半天,说有,排片很多,只是不能喝可乐。唉,从十五岁就做梦去英国念书的我,真希望自己现在就长了翅膀,亲眼飞过去看看。

室友这时候塞过来一袋Lotus饼干,我抬头看了看她,唉,我又不想走了。不想毕业,不想离开,不想和这么好的朋友们分别。我会想念我只有两平米的贴满电影海报的温馨小窝,想念黑灯瞎火的操场无数陌生人朝着同一个方向沉默地夜跑,想念食堂的小笼包羊杂面水煮肉片,想念在这里经历的日日夜夜。

一想到我将会在两个多月后离开这里,我就想哭,一如九年前。


北京之旅后,情况急转直下。

开学了,全班重新调了座位,我和某人从同桌变成了一个班级的斜对角。

上课的时候我凝望着他的刺猬头出神,想过去跟他说话实在太困难了,我苦于找不到合适的理由。问数学题吧?扯淡,干嘛不问老师啊。叙旧?拜托,我是他什么人,还叙旧!啊算了算了,搭话的事情以后再说吧,手头还有一堆英语小测没有批,新加的物理课好难,练习册上的题还没弄懂……

课堂小测,月考,期中考,我的精力被满满当当地占据,充实但也枯燥,唯独荡起一点涟漪的是来自隔壁班小红的情书。

小红之所以叫小红,是因为他太叛逆,假期里闲来无事染了头红毛,结果被教导主任广播通报批评。他是打架逃课挂科撩妹的全能型人才,而我是兢兢业业的小镇做题家,我们俩唯一的交集就是上学爱迟到,他倒数第一我倒数第二,别问我为什么好学生也天天迟到,我特别爱睡觉,早上起不来。

记不起哪天早上了,早课铃响的时候我还在学校大门外一百米的地方冲刺,等我气喘吁吁爬上空荡荡的楼梯时,倏然瞥到小红站在楼梯口。

啊!兄弟太好了你也迟到!

小红看着我没说话,从校服口袋里掏出一只鼓鼓囊囊的信封,塞到我手中,转身就跑。

像电影慢镜头,我的心猛地向下坠。好像恍然醒悟那封信的含义是什么,它的重量在我手中变得无限沉,而我想不明白为什么。

撕开信封,匆匆扫过第一行,字里行间的炙热令我忐忑,我不敢往下看了,亟亟将信封放进书包夹层,装作若无其事地从后门溜进教室。

整节早课我过得浑浑噩噩,下课后我去英语办公室把全班的练习册抱了回来,结果,意料之外地看见某人站在我座位旁边,手里夹着我收到的那封信。

“这是什么啊?”他眯起眼睛冲我笑,“这么鼓?”

他旁边围了几个男生,跟着起哄。

我手脚冰凉,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冲天刺猬头,左脸上的小痣,双眼皮笑起来很好看的褶皱——我似乎很熟悉他,我一度以为自己最熟悉他,可似乎我所熟悉的不是他。

所以,你全都知道。

小红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为什么喜欢我,这些我一无所知的事,你从一开始就知道,而你从来不跟我说,你选择在一旁看好戏。

你在跟我开玩笑!我那么那么喜欢你,而你却嗑我跟你好兄弟的CP!

我把一整摞练习册往桌上狠狠一撂,怒不可遏地吼:“跟你有什么关系!”


无数个梦里,大脑造梦机都在无声回放他那瞬的神态。错愕,茫然,笑容在他眼角眉梢凝固,随之而来的是悲伤和委屈,是他习惯做给我看的、他知道会使我良心不安的表情。我看到了,但我没理会他,我还得去找隔壁班英语课代表,还得把练习册都发掉,还得登记成绩,还得……

我转身离开,上课铃打响后才回来,后一整节课又盯着他的背影出神。后来他若无其事地和朋友们吃饭打球,再没跟我说过话,彻底掀翻了这条友谊的小船。

他做了一件错事,我做了一件错事,小红也做了一件错事。

小红错就错在不该喜欢我这个没良心的。

那封情书我是当天晚上回家以后才鼓足勇气读完的,可我根本不记得信中他所提到的我们之间存在过的美好瞬间。

于是我委婉地拒绝了小红,我说我要学习。

小红问,那毕业呢?

对不起……

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嗯。

我可以问问是谁吗?你不想说的话也没关系。

我不想说。

好,没关系。

很久很久之后。

呜呜呜小红真的真的对不起!

哎呀好了好了你别难过……

太不公平了,我想。我之于某人像小红之于我,所以光凭这点,我是不是可以称小红为世另我。


时光似白驹过隙,我以旁观者的姿态见证了小刺猬男孩的成长。个头如雨后春笋般拔节,耀武扬威的小鹰一般,抖一抖羽毛,是少年独有的顽劣,充斥着阳光的味道。什么叫中年妇女杀手,他就是,所有女老师恨不得把他当成挂件拴在身上,干嘛呀,当初不是全都无视他的吗,现在怎么真香了?

他随便讲一个笑话,一群女孩子就围着他捂嘴笑,我却再也进不去那个圈子。

某人是刀锋,是剑戟,充满了攻击感和灵气,他趴在拉拉队长桌前,两个人不知道讲了什么,突然默契地笑出声的时候,我就明白自己再也无法与他并肩了。两个都很锋利的人瞧上去会很配,而我身上却有种格格不入的钝感,我知道。

他对拉拉队长展开猛烈进攻的那会儿,我的学习成绩开始一落千丈。我每天都发出灵魂三连问:数学怎么忽然变这么难啊?为什么他学起来越来越轻松啊?老天爷要不要再偏心一点啊?好在可爱的语文和英语帮我兜着底,让我的排名不至于那么难看。

念书的时候我最讨厌的事就是被语文老师叫到投影仪旁边朗读作文和周记。其实我挺喜欢写东西的,但我打心底厌恶当众展示,总害怕被说成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不觉得自己写得好。但语文老师偏不这么想,她总是偷偷把我的作文投给报社,等印成铅字的时候再声情并茂地跟全班同学们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她的作文又上报纸啦!来来来,让她上前面给大家朗读一下。

拴q,我真的拴q。老师你知不知道,全班除了我和你,没人会觉得这是好消息。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关我p事才是人生常态。

我读作文的时候最怕底下议论纷纷,和导演最怕影评人是一个心态。记得那次读的时候,班里活跃得过了头,我念一句底下有人跟一句,其实我心里清楚我班同学都很善良,他们对我没有任何恶意,可那种七嘴八舌的氛围让我的神经极度衰弱。教室前窗开着,冷风吹得我瑟缩起来,几乎是不可抑制地磕磕绊绊,我的脸发烫,却还要坚持着读完。

然后在某个瞬间,只听某人隔着教室,很不耐烦地喊了台下那个最调皮捣蛋的男生的名字,叫他把嘴闭上。

“安静点儿吧,等她读完再说不行吗?”

我惊愕地抬起头看他,其他人也一样,全班目光齐刷刷地投向他的课桌。远远的,他跟我对视了一眼,随即眼神又飘开。

我匆忙低下头,继续念,这次终于不紧张了,嘴角慢悠悠地飞上天。


某人的姓氏很独特,让人联想到一个带神话色彩的朝代,也让人回忆起金庸笔下亦正亦邪的主角,从小到大我所认识的人里,这个姓的只有他。因此无论是在书上还是试卷上撞见那个字,我的心都要为之一颤。

其实我的姓氏也不寻常,这个姓的人,他只认识我一个,这是他说的。

我想起当年书法课的时候,老师让每个人在米字格里写左右偏旁结构的字。我写了他的姓氏。临近下课,我们的书法纸都被拿到投影上展示——一页页红色方格不停翻动着,到某一页的时候,我一秒便认出他的笔迹,呼吸紧接着一滞,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他居然也写了我的姓氏。


迄今为止我依然不明白为什么拉拉队长总是处处针对我,她长得漂亮,自信,学习成绩好,相较于我,老师们明显更偏爱她,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喜欢的人喜欢的是她。这个处处高过我一头的姑娘把我当成了敌人,我把这看作是她对我的抬举。

但好几次那种变相挖苦从她口中跑出来的时候,我总觉得既不自在又委屈——为什么?难不成她察觉到了我喜欢他?女人都这么可怕?可我喜欢他也有错吗,明明是我先发现他的。

毕业七年了,似乎当年一毕业她就删掉了我的社交账号,可每每想起她的脸我都很无语。最气愤的一次是我打完点滴后回学校值日,摞椅子的时候她猝不及防地在旁边一推,椅子腿猛地砸在我手背上,导致后来一个月那块被针孔穿过的皮肤都是青紫色!我初中的时候喜欢张根硕,她逢人就说张根硕娘炮!还有还有,她还试图抢走我当时最好的朋友!虽然没有成功,但是好膈应人啊啊啊啊啊!我当年到底是什么纯纯大怨种!


好烦啊啊啊啊!我在寝室里大喊。

室友问,你怎么了?

我回过神来,说我想起了多年前不堪回首的往事。

室友翻了个白眼,SB。

我说,你才是SB!!!


其实,拉拉队长对某人的态度并不好。她自诩“女神”,人送外号“goddess”,在我初中日记里的代号是“高屌丝”。

从她暗戳戳排挤我那天起,我开始讨厌她的表里不一。可是,某人就是乐意惯着她的小性子呀,爱屋及乌地喜欢她的坏、任性、傲慢,在她那儿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没过多久便又笑眯眯地闯进她视线里,讲着笑话逗她开心。

我想起自己很小的时候曾养过一只小花兔,即便我很喜欢它,它却和我不太亲密,每次喂饱它后,一不留神它自己便撒腿就跑。我知道它想离家出走,可它很脆弱也很笨,有一次竟然自己闯进灌木丛花圃里,动弹不得。我废了好大劲把它解救出来,手和胳膊被针叶树扎得要痛死了,但我永远记得当我终于抱它出来的那刻,它是怎样蹿进我怀里拼命打着哆嗦。

小花兔受了哪怕一点点欺负我都会伤心,有次亲戚家的小屁孩来我们家,把小花兔当成了玩具,各种蹂躏它折磨它,我妈妈却不允许我阻止小屁孩。所以我就眼睁睁看着小屁孩抓着小花兔的耳朵使它悬在半空,或者把它包在餐巾里滚来滚去,我心疼得滴血,却倔强地不在外人面前掉眼泪。直到小屁孩和亲戚离开,那天晚上我抱着小花兔哭了一整夜。

小花兔死后,某人成了它的活体墓碑。每每看到他被拉拉队长有恃无恐地“羞辱”一番时,我便心疼起独自趴在角落里失魂落魄的他。人人都以为他是太阳少年,我却无法忽视他那些伤痕。

我会不会有点太多管闲事了?我开始自我反思,这俩货分明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脑里有个周星驰用贱贱的声音问,“人家郎才女貌天生一对,轮得到你这妖怪来反对?”

呜呜呜别骂了别骂了。


嘿,你快去看!洗漱洗了一半的室友陡然掀开门,冲我喊,下雪了!

哈哈,我差点信了。我把眼皮耷拉下来,假笑两声。

你以为我在骗你?!

真的下雪了?!

室友从喉咙里哼出一声,念出我的全名,行啊,有本事你别看!

我这才反应过来,她真的没开玩笑。一个箭步冲到窗边,“哗”地拽开遮光帘,只见大朵大朵雪花在漆黑的夜空里下坠。

啊,真的下雪了。我惊叫一声,可是已经三月下旬了哎。

室友不屑地翻白眼,道,看我没骗你吧。

我们把窗户拉开,半只身子都探到窗外。去年夏天新换的宿舍,最高层的最尽头一间,坐落在半山腰上一览众山小,哪怕是最酷热的夏天都能吹进习习凉风。更别提现在,白雪很快吹在脸颊上、发丝里。


你上次堆雪人是什么时候?

我上次堆还是在初三,有个周日傍晚埋头做数学题的时候,灰蒙蒙的天空悄无声息地飘雪。

妈妈推门进来喊我,走啊,赏雪去。

不行啊我还要复习……

哎呀不差这半个小时,走啊!

那天妈妈穿了黄色羽绒服,像只菠萝,我穿了红色棉衣,像个苹果。我们在很快就铺满大雪的公园里自拍,周末傍晚的天色很阴沉,一直没什么行人。

妈妈问,要不要堆个雪人?

我说好啊!

我们扒拉起银白色的新雪,给小雪人堆了个身子,又捡来枯枝当它的手臂,还有黑色小石子,是眼睛……

堆到一半,妈妈突然间没了兴致,说她要先回去歇着了。

你继续堆吧,记得早点回家。她说。

十岁以前,我花最多时间习惯的东西就是妈妈敷衍了事的陪伴以及独自面对美好事物却无人分享喜悦的怅然——后来,我也变成了不爱玩不爱跑不爱闹的人,闲暇时间总把自己锁在屋里,哪儿也不去。

我跪在雪地里继续建设雪人工程,天黑得很快,雪越下越大,很快我的毛线帽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雪片重而密,像空中撒了盐,厚得我连眼睛都快睁不开,索性小雪人最后终于完工了——我抬起头望向远处鳞次栉比的高楼中仅剩的一小块天际线,也黑得彻底了。

我跟小雪人挥挥手,说再见。

顺便在雪地里写下,谢谢你,Jack Frost! 


那夜的雪没停过,第二天雪堆得很深,马路上的车驶得极其缓慢,妈妈叫我早点起床,走路上学去。

那天清晨我起得很早,天黑得还像半夜三更的时刻就出发了,然而最后却迟到了。

早自习的时候,某人问我怎么回事,是不是在家睡懒觉没听到闹钟。

初三那会儿,我们曾短暂地做过半学期同桌,那段时间也是我学习成绩最突飞猛进的日子。

我把我昨天堆小雪人的事说给他听——今早我一出门就先跑去看望小雪人,可是发现它死了,头不知道被哪个混蛋玩意儿踹没了,胳膊插在雪地里,只剩半个硬邦邦的身子立在那儿。

“然后我就哭了,我边哭边往学校走,伤心的时候就会走得很慢。”

“你真的哭了?”某人问。

“我骗你干嘛,”我指着自己的眼角给他看,“你看还有泪痕呢!”

某人盯着我的眼睛看了片刻,递过来纸抽,“你知道等太阳出来的时候,它迟早要化的吧?”

“我知道!但融化了的雪人都算寿终正寝,而这种连第一晚都没活过的叫英年早逝,”我扯出两张纸擦了擦眼镜片,咬牙切齿,“别让我抓到是谁杀了我的雪人,否则我把他脑袋拧下来。”

“嗯,”某人抿着唇微笑,“像精灵王子削半兽人那样吗?”

“对,我还要把他削得和霍比特人一样高!”

某人噗嗤一下笑出声。

“你干嘛?”我问。

“我突然想起你初一时候的事了。”

“啊,什么事?”我一脸茫然。

他不说话,继续咯咯笑。

“快点说!”

“就是你们班当时最帅的男生和你的学号是一样的,所以你们每天都要拉手。你当时跟我说,每次你们牵手的时候,你都可幸福了呢~”

“啊啊啊啊什么鬼我竟然给你讲过这个?!”

“这么搞笑的话你竟然不记得了?”


我现在记得了。

我还把它写在了一开头的部分,我想我会永远记得。

那么多记忆碎片。

那么多回忆清晰得像昨天,好像这九年只是一场如火如荼的午梦,我揉揉惺忪的睡眼,还能看见十三岁的你趴在我左边。

那时候多好啊,什么都还来得及,未来是百分之百的可期。

如果我现在沉沉睡去,我还会在十三岁醒来吗?


我伸出手去,凉丝丝的雪花在掌心融化。

十二岁的时候喜欢Jack Frost,今年我快要二十二岁了,不知不觉间早就比他还要大。这十年,Hiccup当上酋长,娶妻生子,与他的夜煞天各一方;初代复仇者迎来最令人唏嘘的结局,再也不会有那最辉煌的时代;五军之战一去不返,我快要找不到去中土世界的钥匙了,不过好在电视剧快要出了……Jack Frost却永远停在2012年那个冬天,活在合家欢式的圆满大结局里,不会长大。

总觉得他是真实存在的,在我看不见的地方,赤着脚踩上铺满薄雪的屋脊,蓝衣褐裤,长长的木杖一挥,玻璃上便结了刺绣般的窗花。

“喂!下雪啦!”我站在与黑夜接壤的窗口,冲寂寥的校园喊。

对面宿舍楼有人倏地推开窗,也趴在了窗台上。

见状,我和室友疯狂地大笑。我们一起扯开嗓子乱喊:“啊啊啊下雪啦!”

校园里空空荡荡,我们的声音在高空激起回响,一盏路灯之下,雪片似蝴蝶一般盘旋。

远处,是一座城市的灯火通明。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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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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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