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日峡谷 —

圣诞假期日记一则

  其实伦敦有一站地铁站就叫Baker Street,朋友说你要去贝克街博物馆参观的话一定得坐着地铁去,会有惊喜。后来我亲眼目睹他所说的惊喜——福尔摩斯先生的剪影,精彩探案故事的简介,以及地铁口那座刻着the great detective的铜像。

  贝克街博物馆倒是让我有些失望,我说实话。它是仿维多利亚时期的,精致、拥挤、崭新,令人没多少实感,隔着围栏看那些扶手椅、画像、猎鹿帽,也只像是隔着书页去读侦探的故事,而且门票和纪念品商店挺贵的。门票可以选中文版的,221B顶楼还可以看到很多中国粉丝寄来的信。对了,穿女侍装的讲解员会特意que一嘴bbc的神夏。

  说起神夏,其实神夏的主要拍摄地不在贝克街。从贝克街地铁站走路过去需要二十分钟,途中会经过华丽的RAM。我本来打算去剧里经常出现的speedy’s吃brunch,结果人家歇业了,去的那天正好赶上伦敦下大雨,风把伞都吹翻了好几回,等好不容易抵达目的地,等待我的只有被雨水打湿的暗红色旗布,以及被喷了涂鸦的脏兮兮的卷帘门。这条街挺小的,一眼就望到头,很难想象这是我初中起就日思夜想的地方。我给街区拍了照,也发了朋友圈,却不舍得把破败的speedy’s发上去——阴雨天里,它的样子看上去好似魔法特永远不会再回来这里拍第五季——所以我不发,好像只要如此,我的梦就永远不会结束。

  

  九又四分之三车站,我此次伦敦迷影之行的第一站,因为我的火车就是从爱丁堡坐到kings cross。什么样子呢,我用四个字形容,人山人海。它是一堵墙,砌着一半简陋的行李车,另一半行李车消失在墙对面的世界。沸沸扬扬的人群排队排成贪吃蛇,只为跟那堵破墙合影,有工作人员提供四个学院的围巾以及不同的魔杖,还会帮游客扯住围巾末端,营造出一种围巾随风飘扬的效果。旁边就是纪念品商店,不过想进去逛也需要排很长时间的队。我抵达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太阳都要落山了,人却依旧爆满。我最怕麻烦了,拽着行李扭头就去地铁站。

  Arale问,你真的不留在这儿拍一张再走吗?

  我说不用,我甚至都算不上哈迷。

  得了吧,全世界那么多哈迷,又不差你这一个。

  我指着周围的一圈人:对啊,全世界那么多哈迷,如果大家全涌进霍格沃茨,那岂不是要把学校挤爆了?为了魔法世界的和平,我宁愿当个麻瓜。

  关于哈利波特的行李车,后来又知道一件很好笑的事:我一个同学说,她们有天灵机一动夜里去kings cross, 因为那会儿人少合影不用排队,结果去到的时候看到的是空空如也的一面墙——原来那个破车不是焊在墙上的,夜里还会被收走。

  

  诺丁山美丽如旧,彩色房子、旧物市场、数不清的小商小贩。休格兰特开的那家travel book shop还在那儿,还是蓝色的,如今成了一家礼品店,橱窗里摆着茱莉亚罗伯茨的巨幅海报招徕顾客,卖些帆布袋、马克杯、冰箱贴,也有旅行书。我在门口合影留念,悼念一些逝去的青春。

  不过诺丁山的二手集市是真的很好逛,只有每周五周六下午开,可以买到旧书、银器、首饰、古着等等,巴宝莉的围巾呀,古驰的毛衣呀,迪奥的外套呀,都找得到。

  

  伦敦眼、大本钟、泰晤士河、伦敦桥,逛的时候有身在长城或者洪崖洞的感觉,地标性建筑底下总是大叔大婶旅行团的聚集地,伦敦也同理,只不过从黄肤黑眼变成世界各地中老年人的假期打卡胜地。海德公园也类似,跟小姐妹约好跨年夜在冬日乐园碰头,结果体验了一把乡土游乐场里摩肩接踵的感觉,由于下过雨,遍地都是污水坑,回家后鞋子像从泥坑里拔出来似的。

  不过呀,跨年那天夜里坐着红色的双层巴士回去,整个伦敦都堵得水泄不通,巴士被迫改了好几次道,慢慢地在街上挪动。就那样在双层巴士顶层看了震撼的烟花,在人群的喧嚣里、在灯火通明里、在穿正装化浓妆的形形色色的人身上扑面而来的酒气里、在那些神智不清的人的笑声里,乱作一团,也不知道有没有吸进二手大麻,恍惚地睡着了。后来听到敲钟声,等醒来回去的时候已经是2023年了。

  

  伦敦地铁嘛,和想象中的一样贵脏乱差(伊丽莎白线除外)。跨年那几天,伦敦酒店的价格直接涨了三番,为了省钱,我们男男女女挤在市郊温布尔顿的一栋小破房子里,共享一个卫生间,第一晚没暖气没热水没网络,靠黑人房东送来的暖炉才勉强没让身体冻成冰。可依然很开心呀,毕竟是梦想了那么多年的城市嘛,在大雨里冻得瑟瑟发抖也开心,吃最便宜的KFC也开心,不小心被夹进游行的队伍中间,也很开心,跟着人群一起欢呼。每天早晨即便累得浑身酸疼也能充满干劲地跳起来,因为是这座城市在把我唤醒。

  从我们温布尔顿的住所到伦敦的交通需要乘坐十五分钟公交,再挤上五十分钟地铁,坐挖得最深也最狭窄的northern线,拎着行李箱进去车厢之后过道就会被占满,一群工薪阶层的黑人好奇地盯着你的亚洲面孔看。地铁哐哧哐哧,有时轮子摩过铁轨发出刺耳的擦音,座椅是绒布皮的,蓝色花纹,感觉有十年没换过了,黑黑脏脏湿湿的。伦敦人爱在地铁里看书倒是真的,因为一走进地铁站所有人的手机信号都消失了,于是无论戴着眼镜的大叔还是头发花白的奶奶包里都揣着小说,往忽明忽暗一股霉味的车厢里一坐,旁若无人地读起来。

  太他妈浪漫了,我说,我爱脏脏乱乱的地方——比如伦敦,比如马拉喀什——有些感觉是无法用语言形容出来的,比如那些腐朽的干燥的气味,比如油腻的发黄的玻璃,比如破旧的摇摇欲坠的窗棂,比如那些无所事事的消磨时光的人,都是那种“老的旧的”的一部分。

  朋友们就笑,你怎么回事,喜欢破烂——或者你应该换种说法,喜欢复古的、历史感的东西,就像你喜欢穿vintage,喜欢伦敦地铁的百年历史一样,坐进去好像就成了历史的一部分。

  说得好像对但也不对,我点头算是默许了,但我才不是对历史很执着的人,华丽的宫殿呀肃穆的城堡呀宏伟的地标性建筑呀,看不看都无所谓。对我来说,我最喜欢人文景观的原因是因为我可以在城市里行走,观察不同文化如何塑造了不同的人。跟历史相比,我更喜欢地理。

  虽然如此,还是很喜欢摄政街,去看了两次天使灯,我保证这不是我此生最后一次看它亮起的样子——未来某日,有朝一日,我还会来伦敦过新年。

  

  在伦敦跨完年,就去了伊斯坦布尔。在土航上终于把雷神4看了,爱与雷霆,属于那种我看完一个月之后就会忘记百分之九十剧情的电影,当年漫威把自己的坑挖得太大了,导致剧情匹配不上野心,可也无力回天。但我喜欢了那么多年的阿斯加德兄弟啊,哪怕一个活着一个死了,也总得给故事的结尾一个交代。这一部依然很烂,很烂,索尔失去了一切,家园、父母、朋友、爱人,可他依然很顽强很乐观地活着,意料之外也情理之中,在我看来,在以百为单位的漫长生命长河里,他依然可以保持对未来的期待以及对生活的热忱,维持与昔日宏大传说天差地别的烂尾人生,不断地重新开始,不停地接触新的人,马不停蹄地活着,在无谓的琐碎里寻找他的快乐。我很难想象这种活法,太疲惫,也太绝望,换做我是他,我宁愿在那场浩劫里化成飞灰,暴烈地死掉,而不是选择如今这种不痛不痒的、属于真正勇敢者的生活。重新开始永远需要很多勇气。

  

  那天我在博斯普鲁斯海峡乘游船,蓝天,白云,碧水,鸥声,两岸的新旧城区,凛冽的海风,金色的暖融融的阳光,幸福得我快哭出来了。伊斯坦布尔很美,比我想象中更美,那些石阶、喷泉、香料、巴扎、彩色宝石、蓝眼睛的风铃、透红而纯粹的土耳其茶、围绕着四座尖耸塔楼的清真寺、EFES啤酒、美丽的花纹、彩色的层层叠叠的房子,以及那种我最喜欢的,陈旧的感觉。后来我跟别人说,这里好像千禧年大连,复古而摩登的海边城市,优美乖顺的海鸥,老式地板老式家具,数不清的广场,街上的烤栗子和烤玉米,还算便宜的物价,海风海浪悠闲的萨克斯,以及蓝色,蓝色,蓝色,整座城市都是海天一色,我想起我童年的几个无忧无虑的假期,想起那些good old days,一去不返,可我在异国他乡、在欧亚大陆交界处再次拾回吉光片羽。

  

  后来那些天卡帕多奇亚的住一种当地特色的洞穴酒店,等热气球起飞。可惜天公不作美,或雨或雪,冷得像去了西伯利亚。夜晚的时候躺在床上,看着穹顶参差不平的浅黄色砖石,我说我现在好像身处金字塔底的木乃伊,在封闭的空间里度过无尽岁月。后来我又补充,万一哪座火山复苏了,地动山摇,这头顶的岩石只要一块砸下来,我就当场毙命。

  Maggie就问,如果你明天就死了,你这一生还有什么愿望没实现吗?

  我凝思片刻,嗯,没有了,我以前许下的愿望其实有好多已经实现了。

  啊?Maggie和Arale一起惊呼,你都许过什么愿望啊,说给我们听听!

  比如我初中的时候就想去伊斯坦布尔,而我现在已经去过了。我边说边躺在床上甜蜜地笑。

  可你怎么会向往这种地方啊……她们俩说,我们初中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座城市,顶多想去东京和巴黎旅个游吧。

  你们想知道吗?我大笑起来,其实只是因为一本很平庸的爱情小说,马克李维写的《伊斯坦布尔假期》,里面对神秘“东方”的描写让我着了迷,从此这座城市成了我的魔咒。

  原来爱情小说的力量那么大啊。她们感叹道。

  可惜爱情小说也不是万能的,最起码它没告诉我们冬天才不是土耳其旅游的好时节——我们在卡帕多起亚住了四天,依然没等到热气球。

  旅游的话,一定要春夏去。我能想象到春暖花开的时候那里能有多美。

  

  其实去伦敦之前还去摩洛哥待了七天,对于手里还没有申根签的英国留学生来说,那里是最好的归宿。

  我的路线为马拉喀什——撒哈拉沙漠——卡萨布兰卡,现在想来,那是我人生中最棒的旅行,没有之一,有捧腹大笑的部分,有被美到失语的部分,有被自然之景震撼到落泪的部分,也有惊险刺激的部分。实话实说,那儿的人并不友善,贫穷也落后,穆斯林女人的命运可怜至极,甚至,我会时不时冒出“我万一在这里死掉该怎么办”的念头,尤其在车子在寸草不生的荒山里开了二十多小时的时分,我的命全交给了疲劳驾驶的司机以及头顶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岩石。

  尽管如此,我依然很开心,我想是因为和朋友在一起,是因为我还年轻,是因为我是个来自异国他乡随心所欲的旅客,是因为我刚刚阳康,拿着三个月的免死金牌不戴口罩勇闯非洲……总之,二十二岁出去看看世界是很好的年纪,我这么想。

  试着写摩洛哥那段日子的游记,可我太珍视那段回忆了,于是事无巨细地写,导致还没写到十分之一就已经超了五千字。后来就是之前提过的伦敦和土耳其之行,再后来就等到开学,一堆学习任务、春节、桌游和蹦不完的迪涌上来,使这篇“史诗级”游记沦为烂尾大工程。

  或许在我记忆消逝之前,有天会写完的吧,不过太矫情了,我是不会发到社交网络上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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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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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随笔